申请条件
(一)申报企业属于中小企业(参考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且属于规上企业;
(二)申报企业在区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规范管理,合法经营,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企业有数字化改造意愿和需求;原则上首批改造项目应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已经立项但2024年6月未完成、或已有明确项目计划的企业也可填写申请,将结合实际情况纳入后续批次试点企业;改造完成后企业数字化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的最新版本《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确定);支持的内容包括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以及咨询诊断等服务支出。2024年7月底前组织开展首批改造项目验收申请,2024年9月底前组织开展首批改造验收工作,证明材料提交和验收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可申报。
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给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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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管理效率和决策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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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运营成本和提高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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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创新和研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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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企业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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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两化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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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和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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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认可和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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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客户互动能力和劳动生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