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名称是不可以注册成为商标的,比如,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等应避免有不好的含义;而且,注册商标不能用地理名称。
首先,商标要注意和各地的社会文化传统相适应,不要违背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各国的宗教信仰,特别是各地的忌讳,有损宗教信仰和民族团结的词语不可以注册成为商标。
其次,申请商标注册不宜采用数字作为商标。以数字作为商标在许多国家认为其缺乏显著特征,并且有些国家很忌讳个别数字,如西方国家认为“13”是个不幸、凶险的数字,任何场合都尽量避开它。所以,为出口商品设计商标,最好不要采用数字,更要注意避开13这个数字。
最后,申请商标注册不能用地理名称。用地理名称作商标,只能说明商品的产地,起不到使消费者辨认商品生产者的作用,而且,地理名称属大家共有,不应为某一生产者独占为由而不予注册。
一些谐音不好的也不能注册,比如谐音是骂人的话,或者很低俗,不符合日常使用规范的,都是不可以注册的。
其他不能注册的情况:
一、容易使大众误认为我国国家名称的,判定为与我国国家名称近似。
商标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判定为与我国国家名称近似。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1.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与我国国旗(五星红旗)、国徽的名称或者图案相同或者近似,足以使公众将其与我国国旗、国徽相联系的,判定为与我国国旗、国徽相同或者近似。
2.商标含有“五星”、“红旗”字样或者“五星图案”、“红旗图案”,但不会使公众将其与国旗相联系的,不判为与我国国旗、国徽相同或者近似。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标的文字构成、图形外观或者其组合足以使公众将其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联系的。
四、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标的文字构成、图形外观或者其组合与“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图案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的,判定为与该名称、标志相同。
总之,商标要能体现显著性,而且不会让人误解或者产生歧义的。最重要的是,不要和国家政治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