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工业互联网555申报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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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的互联网工业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其中:企业已认定为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再认定为智能(互联)工厂,追加补助资金至100万元。 |
| 工业互联网555申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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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本市注册一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汽车整车企业可放宽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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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智能(互联)工厂的单位为工业企业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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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数字化车间的单位为工业企业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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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自动化生产线的单位为工业企业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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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工业“555”项目建设已完工并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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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市互联网工业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及自动化生产线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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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互联网555申报材料 |
| 互联网工业项目申报表。 | 项目实施情况。 |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 互联网工业平台项目已投入开发建设费用和年度运营维护费用的明细表、有关合同、发票、银行间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 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项目主要智能设备、控制系统、软件等购置费用明细表及有关合同。 |
| 项目实施情况涉及内容、数据支撑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 项目实施情况涉及内容、数据支撑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
| 申报单位真实性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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